张雪樵指出,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监督活动的重要意义。[详细]
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青岛召开海洋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座谈暨“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部署会,将在沿海各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详细]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是当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但也是新课题,任务很艰巨。陆地上的水污染、土壤污染以及空气污染,都实实在在地发生在我们身边,真真切切地侵害着我们的健康。[详细]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入海排污口底数不清,审批把关不严,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达标排放率低等。
陆源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入海河流水质管理力度不够,城镇农村污水直排,近岸固体废物污染未得到有效处理等。
海上污染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港口污染物接受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与港口相连的市政排污管网建设滞后,船舶违法排污责任追究不力,海水养殖污染管控不力等。
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大规模违规填海破坏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等。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海洋环境监视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位,海洋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制度建设滞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