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确定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工作主题
正确把握提高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的路径和方法,就是要搞好“四重奏”:以证据审查、证据监督为核心,狠抓司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建设;以提升监督品质为核心,狠抓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以现代科技运用为核心,狠抓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的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狠抓法治化现代化侦查监督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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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指引》指导司法规范、精细办案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对50个常见罪名的审查逮捕工作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指引性意见,编写了《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从“立足侦监特色、确保切实管用”的原则出发,构建以客观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分析论证和案件事实认定体系,坚持从客观证据到主观证据的精细化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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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动在环境监管和食药监管领域建立长效机制
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十分关注、反映十分强烈的问题,最高检2015年初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推动在环境监管和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普遍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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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监督是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第一关
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侦查监督处于刑事诉讼前沿,是检察机关办理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关,也是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的第一关,在防止冤假错案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公检法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但是制度设计再完美,关键还是要靠人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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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开展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调研检查
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共同制定的《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对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收集移送、审查认定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统一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认定标准,理顺了办理程序。2016年,将会同公安部法制局开展联合调研和督导检查,促使这项重要制度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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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报告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全局,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强化对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中突出问题情况;充分发挥侦查监督职能,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体制机制情况;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侦查监督工作水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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