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将达到史无前例的727万人,成为继2013年“最难就业季”之后的“难上加难就业季”。除了毕业生数量增加导致就业市场供大于求,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也是加剧就业难度的原因之一。
|
院校歧视剥夺了一般院校毕业生平等竞争的机会
“院校歧视”是就业歧视的新变种,侵犯了一部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将招聘对象限定为“985”、“211”毕业生,相当于事先将其他高校毕业生阻挡在竞争大门之外,使得他们连参与竞争的机会都没有。就业公平的实质是机会公平,如果一个毕业生因为能力不行、素质较差而落选,这是正常的就业竞争;如果用人单位事先将一部分求职者排除在竞争之外,就构成了就业歧视。
|
户籍歧视在大城市就业实践中更易上演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令禁止用人单位将户籍作为招聘中的限制性条件。但在具体的就业实践中,户籍歧视现象并不鲜见。2013年11月20日,安徽籍女孩苏敏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南京鼓楼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对外招录10名“12333”电话咨询员时存在户籍歧视……我们看到,越是大城市,越容易上演户籍歧视 ,因为大城市的就业行为溢价明显,博弈更为激烈,规则更为多元。
|
国企岗位世袭也是严重的就业不公
4月份,数千名大庆油田职工及其亲属到大庆油田公司门前聚集,抗议公司改变职工大学毕业子女包分配制度。因为根据新政,石油子弟不再像过去那样随时可以上岗,而是需通过委托培训一年的方式,择优录取。
包分配的用人制度,既无效率更无公平。相比那些求职无门的大学生,有些人仅仅因为石油子弟身份,就可轻松进入外人羡慕不已的垄断国企,更是严重的就业不公,对外人而言其实就是公开的就业歧视。就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方面。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更要旗帜鲜明地促进就业公平,保护劳动者权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