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 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绝大多数
进入检察环节的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虽仍以16至18周岁的为主,但受理的14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比率依然居高不下。占7成多。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如上海、浙江、北京、广东等地比率更高。涉案罪名比较集中。前五的罪名依次是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 目前,未成年人不捕率达到29%多,不起诉率为11%多,处于持续上升态势,且明显高于整体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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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探究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
未成年人检察不以定罪量刑和定分止争为最终目标,而是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以预防再犯,帮教未成年人为着力点和落脚点,采取必要的干预手段,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帮助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呵护其健康成长。30来,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挽救了一大批罪错未成年人,强化了未成年人司法护,各项机制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队伍。我国目前已有未成年人检察机构近1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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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打击力度 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和震慑作用
孩子是弱势群体,是家庭的希望,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一个孩子出现问题,破坏的是两代人数个家庭的幸福,一批孩子出现问题,危害的是一个国家的未来。针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不断发生的现实,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未检部门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和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高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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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推动整个少年司法和未成年保护工作
高检院成立未检办,在社会上也产生了较大影响。前一段时间,我们邀请中央有关部门开了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大家纷纷提出,只有各个政法机关都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办案机构,自成体系,才能做到有效衔接,才能建设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高检院成立未检办对政法机关专门机构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检察机关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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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将大力推动未成年人检察
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过去一个时期,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够重视,思想不统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所削弱。有的地方检察院还提出高检院自己就没有专门机构,怎么要求我们?而高检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有力地统一了全国检察机关的思想,鼓舞了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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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
“没有社会支持体系就不会有少年司法,因为少年司法关注的是行为人而不是行为,关注的是行为人的回归而不是对行为的惩罚,离开社会支持体系就不可能有少年司法。”没有成熟的完善的社会化支撑体系,少年司法将寸步难行。在实践中,许多地方正是由于检察机关的推动,在当地建立了由各个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联动机制,取得了良好效果,获得了社会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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