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副主席德吉2日在拉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各一名。
这意味着,西藏全国人大代表中,藏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占70%。
德吉说,民主改革使西藏人民第一次获得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今,以藏族为主体的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当家做主、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自治权利。
德吉说,自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自治区历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担任。在自治区34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在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7.97%。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日发布的《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书说,西藏自治区不仅享有省级国家机关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而且有权根据本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决定本地的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指示,如有不适合西藏地方实际情况的,西藏自治机关可以报请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
据统计,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1965年以来,共制定了25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内容涉及政权建设、经济发展、文化教育、语言文字、司法、文物保护、野生动植物和自然资源保护等许多方面,有效地维护了西藏人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特殊权益,促进了西藏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