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渎职犯罪惩戒、打击不力,绝不是简单地工作态度问题,它直接挑战法律的权威和公正,法律一旦失支了权威,什么预防,什么教育,统统都是空话。严厉查处犯罪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这才是最大的预防。在渎职犯罪高发期,治乱要用重典,所制订的法规要加大惩罚的力度,量纪量刑要从重,要增加渎职犯罪的政治成本和经济成本。
尽管见死不救的事情屡屡发生,人们早已进入“审丑疲劳”,但每每曝出此类新闻,人们总不免义愤填膺一阵子。然而,宜宾的见死不救同北京的见死不救不具可比性,尽管北京那个打捞队的行为可能更令人不齿,但同是漠视生命、良知缺失,一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一个却是已经涉嫌渎职。
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说明什么?
郑筱萸一审被判死刑,这一消息,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是大快人心,对其本人来说是罪有应得。郑筱萸较之一些同职级的腐败官员,他贪的钱并不是最多的,为什么却被施以重刑,这到底能告诉我们一些什么?
公费旅游“体制化”最可怕
公费旅游的“体制化”,不再仅限于官员内部,已经扩散到了整个社会范围。某种意义上,公众的“审丑疲劳”也是一种被“体制化”的表现,是对自我权利的放逐和背叛。公众的不生气或者只生闷气,间接赋予了公费旅游“合理性”,是其日渐猖狂的重要资本。卢梭说,“第一代奴隶的懦弱成全了奴隶制”,正是这个意思。
查处商业贿赂案,也可以搞“外宾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