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有效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 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对办案各个节点实施监督控制,实现对程序、期限、法律文书、涉案财物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使案件管理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前移了预防关口,实现对整个办案全过程的监督。这种管理模式把内部监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消除对执法办案监督的空白点,增强内部监督的效果。同时,增强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切实解决执法随意、程序违法等问题,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
·案管大厅成为推行“阳光检务”的重要窗口 截至目前,全国案管机构数已超过3400个,占检察院总数93%以上。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案管工作一线,全国案管实有工作人员13550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0%。各地综合运用检务窗口、门户网站、短信平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基本实现了由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在专门场所利用专门设备为当事人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案卷材料查阅、摘抄、复制等一站式服务,切实保障了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
·业务信息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研发成功并在各地部署应用,自2013年10月以来,系统先后在高检院机关及绝大部分省份检察机关全面上线运行。各地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强化调研指导,促进了案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绝大多数省级院在制定案管基本制度的同时,对案件受理审查、流程管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检察业务统计,律师接待,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定了专门的工作细则。 |
·用数字技术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由高检院组织研发,适用于全国检察业务工作,融业务办理、管理、监督、统计、查询于一体,用数字技术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系统部署运行后,检察机关案件的受理、办理、审批以及文书用印、打印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从而有效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效的信息化支撑和机制保障。 |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架起网上执法办案“高速路”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架起了网上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高速路”,所有履行检察业务办理、审批、管理职责的检察人员,都要使用该系统进行办案和业务管理工作;检察机关办理的各类案件,都要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要在网上操作、在网上全流程运行;各种案件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录入,确保信息资源的准确性、可靠性、可用性。 |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系统实现了案卡和文书、本院内部及跨院之间全流程信息共享,办案人员在一个办案环节录入的案卡、文书等案件信息,可以在以后各个环节共享,避免了相同信息重复录入;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受理环节承担了主要的案卡信息填录任务,该系统还配置了高检院统一修订的法律文书、工作文书模版,减轻了业务部门工作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