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29日,山西省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志勇做客正义网,与网友分享“构建‘侦防一体化’机制,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经验。[图文直播]
   
  “十二五”期间,山西作为全国首批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阳泉市矿区作为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加强和创新管理试点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面临着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网络体系”
  2006年以来,矿区检察院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阳煤集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在阳煤集团下属的矿处级单位及矿区地税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处36个,在6个街道办事处、40个社区聘任检务联络员46名,协助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检察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推动区委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将预防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范畴,检察院承担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了预防讲座、预防调研、《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宣讲等大型活动,在全区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企业单位和部门参与、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职能作用的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社会化网络体系”。
  探索建立“侦防一体化”机制
  一是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基础,以查办职务犯罪为中心,通过开展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工作,研究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确定办案工作的主要方向和重点环节,自侦部门以此为依据,对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排查,有目标、有重点展开初查、侦查工作; 
    二是预防部门在开展预防工作时,可以邀请自侦部门人员参与,对发现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可由自侦部门及时介入进行初查,也可以转交自侦部门,由自侦部门组织进行初查。 
    三是自侦部门在案件初查、侦查过程中发现的发案单位存在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环节等问题,要同步向预防部门移交情况,邀请预防部门介入初查、侦查工作同步预防,或由预防部门启动预防调查程序,核查存在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或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处”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帮助发案单位整章建制、防疏堵漏,有效防止同类案件再度发生。 
    四是预防工作也要充分利用办案成果,同自侦部门联合或独立开展个案预防,根据查办案件情况,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以案释法,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组织开展预防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办案部门和发案单位,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特殊预防效果。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志勇做客正义网。
山西省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志勇做客正义网,与网友分享“构建 ‘侦防一体化’机制,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经验。
  “侦防一体化”机制是该院学习贯彻全国“十三检”会议精神,实践“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的重要成果。
  查办贿赂案件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2011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7件11人,其中,立案查处阳煤集团县处级干部贪污贿赂大要案件2件2人,占到全市查处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50%;突出查办危害企业发展和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处发生在阳煤集团物资供销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发生在政府廉租房分配环节的社区主任受贿案件1件。针对阳煤集团在改制、兼并、重组过程中,贿赂案件多发易发的问题,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立案查处行贿、受贿案件5件,占到立案数的71.5%,查办贿赂案件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在阳泉市院2011年度反贪工作考核中,该院反贪局取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被市院评为先进集体。
  将查办案件和预防职务犯罪结合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紧密结合“查办案件工作”开展,针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反贪局与预防科密切配合,按照“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预防”的要求,通过预防中的《检察建议》,督促企业发案行业系统、发案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处”加强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由于阳煤集团对外扩张步伐加快,在短时间内提拔、外派大量干部,这些新任领导大多未经过规范的教育培训和多岗位锻炼,政治上不够成熟,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不够丰富,一段时期以来阳煤集团特别是驻外单位职务犯罪呈高发态势的问题,为深入研究在阳煤集团驻外企业职务犯罪上升的原因以及新形势下职务犯罪的特点及规律,促进《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严志勇检察长就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构建“侦防一体化”机制的有益经验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主要分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二是注重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四是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
  继续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突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阳煤集团对外扩张过程中利用兼并重组机会侵吞国有资产、行贿受贿及利用招工、购房、人事任免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着力惩治破坏文化市场秩序、危害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渎职犯罪。对待涉及企业案件,要加强与阳煤集团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处的协调配合,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改革先行先试与职务犯罪的界限,审慎把握办案时机,避免因办案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探讨在阳煤集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推进企业干部预防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注重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建立巡回检察室,与检务联络员制度有效对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结合“三深入”实践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推进预防宣传、法制教育进车间、进家庭、进课堂,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认真受理、接待涉及企业的来信来访,做好疏导、稳控、息诉罢访工作,避免事态扩大而影响国有企业经营。深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于企业职工、家属因刑事犯罪遭受损失又不能得到赔偿的,要优先审核,及时救助,积极探索通过心理疏导、生活帮助、经济补偿等多种救助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针对阳煤集团驻外企业逐年增多,职工随企业外迁,留守未成年人失教、失养问题凸显,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上升的问题,在阳泉市矿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办案组,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理、审查、批捕、公诉、社区矫正等全部工作,积极推进诉前调查、“圆桌公诉”、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前科封存等多种措施,促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改造,重新作人,尽快回归社会。同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黄赌毒”犯罪等专项斗争,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开展对治安乱点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解除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为企业改革发展创建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
    
对行政、司法机关非法插手国有企业经济纠纷,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国有企业财产,滥用强制措施等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民事、经济判决和裁定,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摒弃执法过程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于涉及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重大利益损失的民商案件,要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严志勇检察长为正义网题词留念。
 

    严志勇:正义,与公平相伴,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理想和不懈追求,是人类社会普遍的价值取向,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和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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