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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检察政治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等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等要求,全面加强和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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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侦监人依法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三项职责,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改革,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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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努力方向,以专业化为目标加强高素质公诉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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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为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落实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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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大办案力度、优化案件结构、转变侦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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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将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改进派驻检察,完善巡视检察,加强专项检察,突出监督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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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重点抓好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特别是《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正确统一适用,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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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控告检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等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意见为引领,狠抓息诉维稳,推进控告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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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要以加强权利救济、加强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刑事申诉办案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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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各级铁检机关将以保障平安、法治、和谐铁路为主线,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延伸铁路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期铁检工作,更好地服务铁路改革稳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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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重要论断,推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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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要适应检察工作的新形势与新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和任务,深入分析研究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创新调研方法,切实发挥好调查研究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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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紧紧围绕高检院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应用为契机,以全面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为着力点,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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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谋划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2014年,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高检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逐步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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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北京市检察机关将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积极落实改革部署,依法、规范、公正、廉洁履行检察职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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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检察机关要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建设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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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检察机关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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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牢牢把握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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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省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机遇意识、问题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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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要通过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黑龙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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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检察机关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江苏发展大局,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江苏深入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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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组织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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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年,安徽检察机关将坚持执法为民,坚持依法履职,着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与深化检察改革这篇大文章,努力为安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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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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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为实现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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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检察机关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坚持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己任,努力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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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将牢记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肩负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以改革的精神,认真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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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湖北检察机关将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服务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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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为全省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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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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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检察机关将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为加快实现广西“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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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将以法律监督职责为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谱写美丽海南篇章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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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检察机关要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福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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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检察机关将围绕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四川全面深化改革,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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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坚持公平正义,坚持严打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为全省加速发展、推动跨越、同步小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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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保障全省“三个发展”的总目标,努力推进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为云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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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藏自治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化检察社会治理工作和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努力为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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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稳中有为、提质增效战略,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加快建设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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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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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青海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的部署,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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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宁夏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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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检察机关将围绕自治区的工作大局,把检察工作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为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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