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前11月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8468件12559人
2015年前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提升办案质量,转变侦查方式,持续保持了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468件12559人,其中,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4891件,占立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57.8%,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要案630人(含厅级以上70人),占立案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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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赤峰市委原副书记包崇明案等典型案件
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查办的典型案件有:内蒙古赤峰市委原副书记包崇明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原专员、大兴安岭林管局原局长单增庆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江西省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工委委员、副主任欧阳坤松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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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介入特大事故调查4起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最高检迅速成立检察调查专案组,与国务院调查组密切配合,依法对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调查,目前已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等25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6人,处级17人。从涉嫌罪名看,涉嫌玩忽职守罪19人,滥用职权罪6人,其中13人还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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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前11月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渎职侵权犯罪案6656件
201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56件9700人。立案侦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人数较多的省份有:山东、吉林、河南、辽宁、湖北、河北、内蒙古、广东、四川、江西等。各地一是紧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小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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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办和督办厅局级干部渎职侵权犯罪
2016年,反贪污贿赂总局二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服从并服务于“十三五”规划的重大部署,依法查办和督办中央国家机关厅局级干部渎职侵权犯罪及同案所涉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中央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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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 加强对初查立案环节把关
着力在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案件初查、立案的把关,着力转变侦查办案方式,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真正实现“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证供互动”的转变,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坚决排除非法证据,补正瑕疵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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