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堵费的征收应以完备的公交系统做为基本前提。但北京这样高速发展的城市,公交的发展速度能否赶得上人口和交通需求扩张的速度还是个长久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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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铁运营模式值得借鉴
无论是政策倡导者还是媒体,在谈到“交通拥堵费”时,都喜欢举新加坡、伦敦和纽约的例子,似乎征收拥堵费已经成了“国际惯例”。但在这样的“国际惯例”背后,无论是新加坡、伦敦还是纽约,都是在经过长时间调查、摸底、测算、论证,各种利益群体意见得到充分表达之后才作出的决定。
更重要的是,新加坡也好、伦敦也好,其公交系统的发达和方便性都远远超过北京,如公交衔接的快捷、公交枢纽附近的免费或廉价停车场、与居所之间“最后一公里”的交通等等。正是这种公交系统的完备,使得新加坡的公交出行率超过了65%,伦敦的公交出行率达到了72%。
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到2015年,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将达到52%。因此,解决城市拥堵的关键是发展公共交通。但是,像北京这样快速发展的城市,公交发展的速度能不能赶得上人口和交通需求扩张的速度,恐怕是个长久难题。
相比之下,香港地铁的运营模式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香港地铁采用政府、地铁公司和发展商联合开发的模式,其中地铁沿线物业发展的利润成为地铁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这种以物业养地铁的模式,避免了政府单方面投入、地产商单方面受益的局面。这种公交发展模式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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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合理的制度安排控制征收成本
交通拥堵费并非不能征,但它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公共交通必须足够发达,让民众的出行有一个可替代的方式。也就是说,交通拥堵费只能是在所有措施之后最后采取的措施。然而,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国内各个城市,各种交通工具并不足够发达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征再多的交通拥堵费也没有用。
与此同时,我们还没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征收成本。众所周知,征收拥堵费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推行公共交通优先,基于此,征收的拥堵费要用于改善公共交通。伦敦征收的拥堵费,用于改善公共交通系统的费用却在削减——2007年伦敦用于拥堵费行政管理的支出为1.6亿英镑,而用于巴士和交通流量改进的资金不足1000万镑。那么,拿什么来证明我们的城市在收取拥堵费的时候,征收成本会比伦敦低呢?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拥堵费甚至很可能沦落为“养人费”,或者成为职能部门创收的新手段。
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的原因有很多,但最重要的是城市规划不合理、道路交通路线设计有问题以及司机、行人的道德素质不高这三点。要改善城市交通问题,最终还得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以北京为例,要解决北京的交通问题,应着眼于优化交通模式、发展立体交通,提供便捷、舒适、快速的公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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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域狭小、人口拥挤,虽然交通同样繁忙,却繁而有序、忙而不乱,基本与堵车绝缘,而且香港从未采取过特别限行的措施。缘何香港车辆能做到畅通无阻?其科学高效又人性化的交通运输系统功不可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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