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遍5A景区需2万”不是简单的市场现象,而是一道沉甸甸的民生考题。近年来,随着百姓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旅游开始变成刚性需求,和衣食住行一样成为生活必需品。然而,景区门票高企,提高了旅游门槛,使之异化为有钱人的专利,难以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旅游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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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于长假前公布了14家降价或优惠的5A级景区,门票总计只优惠了300元。截至今年9月初,国内136家5A景区中,免费或部分免费的仅有9家。全玩遍这些5A景区的话,门票等开销高达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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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本条例处罚。”

    在票价上做文章,已成为一种平庸的营销模式。一心盯着短期利益的景区运营方,或许没有综合经营、放眼长远的觉悟与能力。民众对著名景点的追捧,恰是它们敢于“飙高价”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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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景区建设中“大手笔”频频出现。9月16日,媒体报道西安花百亿打造28个人工湖。有观点指出,在水资源缺乏的西安,何来建设用水及资金?这究竟是民生工程还是政绩工程?9月25日,媒体报道湖南为公祭舜帝大典投资亿元改造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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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曲阜的孔庙、孔府和孔林景区年客流量过百万,年门票收入为1.5亿元左右。曲阜旅游文化管理局副局长周鹏曾对媒体表示,2011年用于景区相关管理及维护等投入为3000万元。这一数字仅为门票收入的五分之一。

    公众更应关注的是景区定价机制,使之回归公共性定位。这包括景区定价是否考虑国民收入水平,又是否经过严格的民意机制,最终是否体现了景区的公共属性。

  景区是国民公共资源,地方政府不能借景生财

  圈墙售票,将景观属地化,正义性何在?在景区票价之辩中,两个前提不该模糊:其一,国民有接触国之自然、人文资源的权利,简化说来也即,低成本旅行权;另一方面,作为公共资源的景区,其收益除必要留存,理当交还全民共享。

  一个国家的旅游产品应该是国民资源,而非地方资源,尤其是自然和历史景观。地方政府不能有借景生财的想法和手段,也不能通过所谓的市场化,委托企业经营,将公共资源商品化。而这两种做法,恰恰是一些中国景区的惯常运营方式。在这背后,不单纯是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的问题,而主要是公共资源管理的制度性问题。需要理顺公共资源的公益性与景区维护责任之间的关系,这需要新的推进相关立法和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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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景区争相涨价的同时,西湖的免票不仅没有亏本,反而给杭州旅游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益。在免票政策实行的这第十个年头,杭州模式再度引起全国关注和思考,在品质旅游这条道路上,杭州愈行愈远,愈行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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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票价下降是大好事。但票价变更关涉公众切身利益,属于重大公共决策,票价上涨需要讲程序,票价下降同样应讲程序。否则,降价的随意也就意味未来涨价的随意。

    在民意被抛在一边,知情权和参与权都无有效保障,景区的公共属性无法明确的前提下,想要通过一两次景区降价,改变门票价格只涨不降的局面,带动更多景区降价,恐怕只能是一厢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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