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官员财产公开,不得不提到韩德云,从 2006 年起至 2012 年,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连续7年在两会上提出“建议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的议案,因此韩德云也被贴上了“标签”,成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立法的代言人。

  "官员财产应公开"渐成社会主流声音

  2006年两会,韩德云与其他9名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议案,建议尽快通过公务员财产申报立法,弥补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缺陷在接下来的六年,每年的全国两会韩德云均会提出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等议案。

  韩德云提交关于官员财产申报立法议案的7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建议提出的最初两年(2006~2007年)为第一阶段,媒体对此并不是太感兴趣,社会公众也没有多大反响,中央纪委、监察部给出的答复是:“监察部并未停止对有关财产收入申报法的研究、起草工作。但是,我们认为,目前在我国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存在一定困难。”

  接下来两年(2008~2009年)为第二阶段,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构建的转折阶段,在这一阶段,从新疆阿勒泰发端,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紧随其后,同时浙江平湖、重庆江北、湖南衡阳市等地区相继进行了官员财产申报的地区实践,新闻媒体对其进行了专项报道,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中央纪委办公厅给予韩德云议案的回复是“正在积极开展工作,适时向人大提出立法建议。”

  在2010年至今的第三阶段,中纪委给其回复为:“他们结合实际对制度设计进行了研究论证并已经着手起草建议稿。”在这一阶段的两会召开前及两会召开期间,各大媒体及社会公众都十分的关注韩德云的议案。

  从韩德云7次议案官方回复的三个阶段,可以看出政府相关部门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构建也在不断地探究,虽然步调十分审慎,但亦可以看到其进展。而近几年通过包括韩德云在内的许多人大代表及学者的呼吁以及众多试点的实践,社会公众在官员财产申报这方面的意识逐渐觉醒,由一开始对这一制度的知之甚少,毫不关注,到现在对其的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为政府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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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翟家慧,郑州市二七区原房管局局长翟振峰的女儿,2012年12月29日中午,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查询,翟某女儿名下11套房产办证时间为2010年11月和12月,翟某受处分离职时间为2011年9月,买房行为发生在其任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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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蔡彬,男,原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2012年10月8日,被爆出其全家拥有20多套房产。随后,这一消息得到了番禺区有关部门的证实,蔡彬被停职。

    通过官员财产的公开申报,并辅之以严厉的打击瞒报、假报的措施,让官员真正申报财产,让民众知晓官员财产,那么,这就能增强民众的信心,让他们相信官员是清白。

  官员财产非个人隐私

  “应该说拥有权力越大的人,他的隐私是越小的。这是对公众社会一种责任的体现。如果越大越有权的官员拥有的隐私权越大,反过来他做了什么,谁都不知道,这可能是对社会最大的危害。如果不选择从事公职,财产就是公民的隐私。你有多少钱没有关系,没有人关心。一旦选择从事公职的话,财产绝对不是你隐私权的一部分。如果财产属于你的隐私内容,那是不是从政就是为了谋取更多的财产?”

  官员财产不应有隐私权

  公权力者隐私权利有限,特别是财产隐私问题上,不可能与普通公民享有同等权利,既是普世通行原则,也是基本的政治常识,否则官员财产公开制度便无从谈起。然而于我们来说,这种原则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未融入相关制度。所以才有了被监督的疑点官员,其财产信息竟被官方保密的荒谬情况。这个问题主要应归咎于历史因素,然而我们既然要搞财产公示,就等于认同官员隐私权利有限;而若要使公示制度起到有效监督作用,就应当扩大对官员财产的监督范围,以钳制腐败财产瞒报、转移。而不应该再出现官方机构拒绝披露这样的情况。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对官员财产信息与隐私权利给予明确界定,否则的话,即便出台了财产公示制度,也很难有效触及到腐败财产。

  官员财产不受隐私权的保护

  限制公共人物的隐私权,这是由公共人物与公共利益关联的性质决定的,他们的一举一动会对国家社会和民众利益产生影响,其隐私自然会与公共利益产生关联,他们与隐私有关的不正当活动,是社会上所公认的道德不检点行为,是损害机关形象、社会正义,乃至国家形象与声誉的行径,必须得到法律限制,明令规制。马列经典作家曾明确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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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有句名言:“预防犯罪比惩治更高明,所有腐败犯罪的人,他在腐败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会不会被发现,而不是会不会被惩处。”这也成了西方财产公开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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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初任、任期及离任时,按规定时间向国家有关机构申报家庭财产,并接受审查、监督的制度。早在 245年前,瑞典官员就被要求“晒财产”,1983年英国通过了第一部有关财产申报的法律———《净化选举防止腐败法》,20世纪中叶以后,美、韩、法、日等国也陆续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目前全世界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立法实施财产申报制度。 。

    官员财产公开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牵扯各方面利益。财产公开的方式、方法、程序,信息化社会等问题,一根网线、一个文档就能解决,真正难的是官员们有没有公开财产的勇气以及国家有没有打击贪污、治理腐败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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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官员财产申报地区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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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指数是由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根据世界银行、环球透视、英国经济学人智库组织和世界经济论坛专家的评估,以及对居民和商业领袖进行抽查所整合出来的指数,被公认为最可信的全球腐败情况数据化表现。

     在改革攻坚期,如何稳妥的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让阳光更多地照入官员的个人生活,已成为决定政务公信力的关键。官员的财产,应该被公开,已然成为社会共识,但如何推进这个共识,怎么推进这个共识,决定了执政水平的高低,成为改革大业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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