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依然呈现易发多发的特征,特别是一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小官大贪”现象增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稀缺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高发,损害群众利益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很不满意。因此,要遏制现阶段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
习近平强调了三个机制:“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就为“笼子”打造了三个层面的刚性之墙,彰显出源头反腐的理念,而不仅是着眼于打击腐败分子。
我国目前的反腐败格局,主要不是“笼子”的缺失;恰恰相反,我们应该是笼子、制度最多的国家之一。从最近对一系列的“房多多”、“户多多”甚至“色多多”案件的立案、查处来看,制度是现成的、笼子是显现的。真正的问题,是制度执行者的缺位、“笼子”守门人的走失。
民众要理直气壮地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我们现在也普遍存在一种乱象,老百姓办啥事都习惯托关系、走后门。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树立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对政府、公权力的运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尤为重要的是,只有全民参与监督,让权力在阳光照耀下的“笼子”中运行,才可能净化制度运行的基础环境、筑牢“笼子”的结构;才可能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民反腐网络;才有可能反对、杜绝任何形式的法外特权。
监督机构要针锋相对地把权力紧箍在“笼子”里
目前网络反腐所取得的进展,与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积极介入分不开。但是,肯定会有一种遗憾在民众心中闪过:在网络举报之前,纪检部门是否有可能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应该怎样对这样的失察、失管负责?纪检监察部门是体制内主动反腐的最前沿防线,只要这些部门积极履行职责,不易腐、不敢腐一定会蔚然成风。
反腐败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既要立志长远系统进行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更严谨、合理、有约束力的“笼子”里;更要着眼当下“潜渊”反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让反腐败工作快见成效、早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