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反贪局将办案重点放在关乎百姓利益的涉农惠民领域,充分调动每个干警的积极性,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摸排,缜密初查,成功侦破了王某某贪污、受贿案。 2009年,南充市委给我县下发了生猪换种工程文件,要求我县在3年之内(2009-2011年)置换更新现有种公猪和二杂母猪,并对该项目进行每头1000元的财政补贴。2011年,王某某在负责实施生猪换种工程项目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与犯罪嫌疑人陈某、何某、董某(该三人均为养殖户)勾结,采取由三人虚开购进种猪数量、王某某进行核准认定的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款,并对其进行伙分。 |